【信息来源: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】
【信息时间:2021-12-14 阅读次数: 】
为进一步规范泰安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,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有关单位,已将泰安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全部纳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,实现投标报名、招标文件获取、开评标、投诉受理、公示等交易流程全过程电子化,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。
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工作。加强招投标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,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、合法性审查。实行招标人代表评标资格告知承诺制,进一步提高招标人代表评标质量,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。
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。指导督促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接收异议的方式途径。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,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、调查和处理,上线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,对招投标全过程实现在线监督。
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模式,将招投标监管纳入本年度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年度督查计划,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力度,确保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。